信息产业部日前发出通知,将从多个方面加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管理,维护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计费和收费的准确性,保证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在这项名为《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中,一共列出了十四项规定,除了要求明示资费标准、收取方式等之外,“通知”还特别要求订制确认、费用查询等规定必须全面推广,并且于10月10日开始实施。
信息费、通信费要明示整体构成
有奖竞猜、有奖问答等活动中只注明收取信息费,而不注明还需要收取正常通信费的现象,今后将被禁止。“通知”要求,对于需通过用户多次参与或互动才能完成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在业务宣传时标示出用户一次成功参与该项业务所需的信息费总额;对于涉及信息费、通信费等多项收费叠加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电信企业应明确告知用户该业务收费的整体构成。
另外,电信运营商还必须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由其代收的全部SP(增值服务提供商)业务相关信息,包括SP的名称、服务接入代码、具体业务名称、业务内容、资费标准、客服电话等事项,以便用户查询和使用。
全面推行订制确认
按照“通知”的要求,用户申请订制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时,运营商应当事先请求用户确认,未经用户确认反馈的,则视为订制不成立,并且不得向用户收费;给用户发送的请求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SP的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信息。用户在同一天内反复使用的同一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础电信企业应在用户当天首次使用该业务时,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信息。
“通知”还特别规定,用户拨打移动语音信息服务(IVR)接入号码后,运营商应负责首先播放语音通知,告知用户该服务的资费标准、收费的整体构成,并在得到用户确认后开始计信息费。对于用户确认的方式,可以采取由用户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中明确告知用户计收信息费的起始点等方式,用户未按键确认或者在语音通知播放完毕后6秒内挂机的不得收取信息费。
确保用户能方便查询
用户不能方便地查询到通信费用情况,这也一定程度上为SP的欺诈行为开了方便之门。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指出,电信运营商要为用户提供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收费查询功能,如果用户要求定期提供收费提醒信息,电信运营商应每月向用户发送收费提醒短信,明确告知用户上月已使用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费用总额,以及退订和清单查询方式等信息,并且不得向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为了方便查询,用户使用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收费清单,电信运营商还应至少保存五个月。对于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所产生的订制关系,直至用户取消该项业务后,再至少保存五个月。(
(责任编辑:zhangxh)